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加盟诈骗维权该如何进行?

加盟诈骗维权该如何进行?
  
  现如今社会,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少人看到有利可图,想也不想就自己走进圈套。其中加盟诈骗是近几年来在网络上兴起的一种新骗局,已经不少人深受其害。由于广大群众法律知识贫瘠,维权意识也十分淡薄,加盟诈骗维权之路可谓漫长,最终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么,现在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加盟诈骗维权该如何进行?
  
  一、加盟陷阱
  
  陷阱一 假特许真卖设备
  
  现象:项目方喊出免收加盟费的口号,却打着卖设备的主意。一旦公司“圈钱”后便逃之夭夭。
  
  对策:新办法定义,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被特许人将有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不再包括产品、设备、技术、专利等。如果创业者在考察某个加盟项目时,发现同样的机器在市场上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买来,且购买机器的费用占了加盟连锁金额的大头甚至是全部的话,就要提高警惕了。
  
  陷阱二 合同陷阱玩你没商量
  
  现象:很多特许加盟授权时承诺全部收购加盟方的产品,让加盟方觉得自己生产多少就赚多少。其实特许方会在合同上注明他们回收的产品标准,但文字模糊,当加盟方生产出产品后,授权方可以产品不符合要求为由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
  
  对策:新办法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规定,涉及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等十四项内容,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因此,创业者在选择连锁项目加盟时,对于合同不能随随便便就签字画押,必须将条款仔细推敲或请专业人士协助。
  
  陷阱三 宣传夸大投资回报
  
  现象:宣传加盟该项目只需三个月或是半年内就可收回几万甚至几十万元投资,但创业者一旦加入该连锁体系后,却发现投资成本远不止原先所说的金额。
  
  对策:新办法要求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加盟者创业万不可幻想一夜暴富。正常经营的加盟项目需要一个投资回收过程,才有盈利的可能。
  
  陷阱四 样板店是加盟托
  
  现象:很多加盟者只通过前期对盟主指定的样板店考察来定夺自己的创业,但很有可能那是盟主营造的“托”,让加盟者看到火爆的生意。
  
  对策:新办法规定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加盟者在做出加盟决策前,最好自己随意选择几家加盟店了解情况。
  
  陷阱五 只要有钱来者不拒
  
  现象:连锁加盟展的盟主若对加盟者不加考察,只要当场交加盟金,就可加盟创业的话便是个危险的信号。因为,正规的加盟总部为了要求商品与服务品质的标准化,对加盟者的资格审核极为严格,包括加盟资金门槛、经营能力等。
  
  对策:新办法中要求特许方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的基本情况。因此,加盟者必须亲自对项目方总部和其现有的加盟店进行实地考察,搜集资料,不能草率缴纳加盟费或定金。
  
  二、加盟被骗个人怎么维权
  
  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你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一)通过诉讼维护你的权利。
  
  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行为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时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2、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立即报警解决!
  
  (二)通过在工商部门的举报投诉。
  
  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你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还的数额越大,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请求依法撤销合同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在我们发现自己加盟之后被欺骗的,一定要及时处理,只有及时处理你才能尽可能的减少你的损失,并且让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制裁。特别是签订了合同的情况,因为合同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都有一个时间期限的规定,超过期限之后将不受法律的保护。
  
  可以看出,加盟诈骗手段多样,有加盟意愿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三思而行,避免自身权益收到损害。如果不幸被诈骗,应当及时报警,采取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请求法院撤销加盟合同,且越早提出返还金额越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一、如果被骗结婚犯重婚罪吗?
      一、如果被骗结婚犯重婚罪吗?重婚罪是明知对方有配偶或自己有配偶最后结婚才是重婚罪,如果自己不知道不知情,那么自己就不是重婚罪,但是对方就是重......


·法院在当事人触碰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冻结银行卡
      法院在当事人触碰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冻结银行卡。一般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实践中......


·桐庐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是多少
      桐庐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是多少一般来说,这个诉讼费用你是可以跟律师自行协商,至于这个收费标准可以参考律师行业指导性收费标准,只要不超过这个价格在......


·离婚中的损害赔偿该怎么提起
      有的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可能还想同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但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并不是很清楚这个离婚中的损害赔偿该怎么提起。当然,......


·夫妻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在离婚诉讼中,争议的焦点无非三个:离婚与否、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关系着子女长远的发展,所以法庭在确定子女抚养权的......


·最新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关镇(五里沟、莲池村、东关村、高庄村、金龙村......


·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是否中止执行?
      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是否中止执行?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不管是针对哪一类的诉讼,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检察院都是有权进行抗诉的。那么在民事......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保释期限是多久?
      保释期限是多久??一、保释期限是多久?保释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保释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保释的,不......


·指定监护,实际上是选定监护。
      指定监护,实际上是选定监护。即在法定监护人中选择确定监护人,属于法定监护的具体落实和适用,或谓法定监护的实施方式,而并非在法定监护人之外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