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责任归警察管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近日来,因为高空坠物导致当事人受伤,并且当事人直接起诉整栋居民的这样一种新闻,使得高空坠物伤人案的归责问题又一次引起了您的广泛热议。高空坠物完全可以人为的将这种隐患避免到最小,往往发生了高空坠物伤人以后,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归责的问题,有些人认为发生这种问题可以报警解决。那么,高空坠物责任归警察管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一、高空坠物责任归警察管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可以报警还可以打当地媒体的电话,让记者请相关部门的人到现场处理安全隐患。
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不需要报警
《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
三、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怎样的
由上文可知,高空坠物是适用于举证倒置原则。那么,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举证倒置原则到底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提出的主张不由其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6种情形: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我国《专利法》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的证明,则推定其行为为侵权行为,应承担败诉的结果。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 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3条还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此证明责任也只能由被告承担。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造成上述环境污染,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都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但是被告能够证明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是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致,被告可不承担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由上述原因致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其他情形。
但是如果真的高空坠物导致有人受伤的话,倒是可以报警,警察也会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进行调查的。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这种情况,在调查取证的时候比较困难,建议遇到这种情况,您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之下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缓刑考验期犯过失新罪可以取保吗?
缓刑考验期犯过失新罪可以取保吗?缓刑考验期犯过失新罪是不可以取保的,缓刑期间又犯罪是需要撤销缓刑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
·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承包方会就工程质量对发包方给予一定的承诺,其具体表现就是建设工程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后的一段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多人申请专利如何授予?
根据法律规定多人申请专利如何授予?根据法律规定多人申请专利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来决定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土地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补偿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对方一直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对方一直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
·总论
总论1、项目概况2、立项研究结论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发起背景和建设必要性1、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背景2、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必要性3、棚户区......
·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一、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是什么诉讼时效是中止跟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生是由、发生时间、法律效果等三个方面的不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
·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一、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达到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算作犯罪既遂,......
·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对方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该上诉审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一般一审时若无明显夫妻感情......
·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
·办理业主贷款有哪些程序
在大城市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是很多年轻人的梦想,当然有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是也有些人奋斗几年之后才攒够了首付的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