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集资退赔比例是多少?

当警方破获非法集资的案件之后对于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来说,最关心的两个问题就是退赔时间和退赔比例,而两者权衡相比之下往往非法集资退赔比例是受害者更关注的方面。大众因为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任不相信法律的公信力,以至于会去思考有多少原因影响着自己能收到多少退款。投资者获得退赔的法律依据根据2014年3月25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五项规定:“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同时,根据我国2015年9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吸收”包括通过“借款”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募集存款,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因此,即便是借款行为涉嫌犯罪,但是借贷合同本身有效,也就是说,借款人有合法的债权,因此在其债权受损时,理应以被害人的身份获得赔偿。综上所述,非法集资退赔比例是根据警方追缴回来的钱和责令其赔偿的钱按比例退还给受害者。警方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希望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能保持理性冷静对待事件,相信警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在我国,政府有的时候会为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必要,而对居民用地进行征收,但是这样却会侵犯到原来的土地使用人......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效力待定的合同】无......


·赌博欠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博欠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近年来,医疗纠纷成为了医患关系紧张的导火索,当双方不能够妥善解决纠纷时,有些患者家属采取了暴力手段,导致人身伤害事......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股东想要分红、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通......


·一、劳动合同模板试用期约定是必备条款吗?
      一、劳动合同模板试用期约定是必备条款吗?是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父亲去世了母亲立遗嘱怎么办证?
      父亲去世了母亲立遗嘱怎么办证?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贷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不会导致借款合同的无效,除非贷款合同存在对使用用途......


·夫妻之前有财产继承权吗
      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当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还是比较关心,此时是否对配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享有的话,那么夫妻之间财产应该怎样继承?......


·p2p非法集资区别是什么?
      p2p非法集资区别是什么?1、两者目的不同:P2P的发展就是为了帮助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贷款的个人或企业,帮助他们解决融资困难问题,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