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非法集资罪中罪犯的非法所得金额都非常巨大,即使罪犯停止犯罪,其产生的利息也是相当高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非法所得的钱财就会被司法机关没收,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却以利息不属于非法所得为由拒绝上交。那么,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一、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到不至于会判刑。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第五项规定了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非法集资得来的资金产生的利息也算是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是必须上交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上交的,司法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一并收缴,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不交会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


·检察院批捕通知书通知家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通知书通知家人吗?批捕不会通知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逮捕后才要求在执行后的二......


·一、结婚2年没登记离婚彩礼怎样退?
      一、结婚2年没登记离婚彩礼怎样退?如何退彩礼就要双方协商完成。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在实践中,我们知道企业或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在法律和行政事务上的一个代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代表公司......


·交通事故法院诉讼程序
          1、准备好财产保全。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有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有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


·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


·在生活中,每天有大量的人购买二手房,但他们很多人不知道购房合
      在生活中,每天有大量的人购买二手房,但他们很多人不知道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更不知道买卖二手房的合同无效如何处理。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商标专用权是否可以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


·根据民法规定如何起诉同学名誉权?
      根据民法规定如何起诉同学名誉权?根据民法规定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来进行起诉同学名誉权,因为实际上名誉权纠纷的范畴,它是属于我们民法所管你......


·领养孩子的条件和渠道是怎样的?
      领养孩子的条件和渠道是怎样的?实践中,许多夫妻会由于无法生育等原因而需要领养孩子,我国对于家庭领养孩子有着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