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条文的更新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标注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在日趋完善。但人们对于某些陌生板块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甚至缺乏必要的知识。关于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如何领取的相关问题,我们有如下看法:一、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按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的标准来发放。若是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若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丧葬补助费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仍按原支出渠道列支。另外,供养直系亲属也是有一定的范围和条件的。二、领取的相关材料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办理要由继承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单位的人事科办理领取丧葬费并由单位发放。1、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2、死亡人员户口簿本人注销页复印件;3、社区开据的已故通知单;4、经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三、详细流程: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综上所述,关于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如何领取的相关问题。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此问题的相关看法,保护去世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我国法律涉及的范围。相关家属应及时了解相关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日新月异,如果以上建议还不能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人士或者相关法律机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实习期上高速出事故保险赔吗
      刚拿到驾照的时候,对驾车上高速的要求是进行了严格限制的。不过总有人不听招呼,违反规定在实习期驾车上高速。那么,此时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保......


·城市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一、城市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城市自建房拆迁是有补偿的,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


·员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是否需要通知
      一,员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是否需要通知不需要。《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


·法律第几条是侵犯人物肖像权
      法律第几条是侵犯人物肖像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


·企业职工退休申请书怎么写
      一、企业职工退休申请书怎么写?企业职工退休申请书×××××单位:本人×××,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将届满50岁,......


·一、夫妻一方遗嘱共同财产是否有效?
      一、夫妻一方遗嘱共同财产是否有效?显然是不能生效的,夫妻一方只对处理自己的财产,对于另一半的财产是无权处置的,即使处置了,也是无法生效的。......


·广东省农村鱼塘征收补偿
      广东省农村鱼塘征收补偿一、广东省农村鱼塘征收补偿(一)土地补偿费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
      一、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以下情形属于可以法定判离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女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结婚在我国非常的重要,需要举办一些喜庆的仪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的规定也是重要的,需要着重进行考虑,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很多人想......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