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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虽说可以直接保障我们自身的权益,但如果不满足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的话,法院是无法对其进行立案的,也就是说我们无法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所以在进行民事诉讼之前我们还需要对这些进行了解。那具体来说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有哪些呢?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是什么
  1、起诉状符合规定的格式,内容完整,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2、原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及代理权限明确(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提起诉讼的近亲属为原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3、有明确的被告;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已经依法申请复议;5、起诉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6、受诉人民法院应有管辖权;7、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虽说满足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我们即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但并不是所以的事情我们都必须要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的。毕竟这会占用法院和工作人员一定的时间,有能力直接解决的话我们就可以私下自身进行解决处理,把时间让给更加需要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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