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逢年过节,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总免不了多喝几杯,公司应酬,维护人

逢年过节,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总免不了多喝几杯,公司应酬,维护人际关系也得和他人觥筹交错。这个时候,如果您是开车人士,则要尽可能的避免喝酒,若兴致高昂一时贪杯,醉驾若有万一则是会引起不必要的交通事故,而如果醉驾不承认开车这一后果会对您造成什么影响,下面就由我们来一一为你解答。
  一、确定司机醉酒驾驶的程序
  (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2)醉酒与否的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3)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
  二、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酒后驾车会判刑吗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综上所述,醉驾不承认开车与其承认醉驾的后果都是一样的。经司法鉴定,你在车里的主驾驶被扣留时,经过司法鉴定已处于醉酒状态,后果按第二点因情况而定;若醉酒之后犯罪,则理应负刑事责任。在此劝告广大网友,在明知自己醉酒的情况下,切勿驾车。若对醉驾一事还心存疑虑的,可咨询相关律师作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


·一、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财产分割么?
      一、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财产分割么?离婚协议书不一定要写财产分割,毕竟有一些人员他们根本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并不需要书写这方面的内容,还有......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一、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如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


·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现如今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社会风气真的是道德败坏的一种极度的表现。比如说有一些淫秽表演视频,可能您在网上面也有见到过,违法犯罪分子组织他人......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什么是实物证据的特点?
      什么是实物证据的特点?一、实物证据的概念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


·房主本人没签字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房主本人没签字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一、房主本人没签字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房主本人没签字的定金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


·事项编码: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  许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  二、办理程序:1、申请主体:非因工伤病残由职工......


·犯罪未遂的外部因素要件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外部因素要件是什么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例如,《刑......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的法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