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多长?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多长?刚毕业的大学生,前脚刚从学校的大门出来,后脚就要踏入求职的大军中,对于求职的毕业生来说,一张OFFER来之不易,但前提是必须得通过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可能您对试用期的模糊概念只是说几个月的免费劳动力,您对试用期有关的法律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前期的试用期也关乎着你的切身利益,其中有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长的常识之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科普吧。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期间,这对劳动合同当事人都有意义。对用人单位来说,便于进一步详细考察被录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的条件。对劳动者来说,可以使劳动者实际地了解自己从事的劳动是否符合自身的特长、兴趣、爱好,同时也可以考察用人单位原来介绍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存在欺诈现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在试用期内的双向选择,可以使双方准确了解对方,有利于履行劳动合同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一、试用期的期限
  不满三个月的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说明的是,在规定的试用期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要将自身的技术含量因素考虑进去,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关于试用期的次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合同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实行见习期用工管理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联:
  具体如下: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1、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 3个月-----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3、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4、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期限,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试用期满所发放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超过试用期部分期间的赔偿金。
  三、明确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括内。
  用人单位不得在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离。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说明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条款,它不是独立的合同,它不能离开劳动合同单独存在。也就是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不过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根据劳动期限为准,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出了大学这座象牙塔每个人都想从事自己想做的工作,但在签合同之前,请把合同细则看清楚之后再落笔。尽管它来之不易,但请千万别着急。合同法是对一个求职者面向社会时法律给予的最大保护,若有相关不熟悉的问题,详情可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河北省司法鉴定条例中规定的程序有哪些?
      一、河北省司法鉴定条例中规定的程序有哪些?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


·一、醉驾是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
      一、醉驾是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醉驾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


·打离婚官司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夫妻打离婚官司,意味着此时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想必在离婚的过程中是遇到了什么问题的,不然也不会想到向法院起诉。而实践中无论是哪种......


·最简单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怎么写
      最简单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怎么写一、最简单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怎么写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为明确我去世后的遗产归属,避免不必要的家庭......


·无效产权转移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无效产权转移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


·受害人遇到网络诈骗可以起诉吗
      受害人遇到网络诈骗可以起诉吗一、受害人遇到网络诈骗可以起诉吗?受害人一般不可以直接起诉。如果诈骗金额超过2000元就成立诈骗罪,由公安机关侦......


·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合同违约金确立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合同违约金确立的原则有哪些?一、合同违约金确立原则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


·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是什么?
      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是什么?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征地现象日益频繁。可是由于广大西北地区经济的欠发达,人们对于相关的知识储备不足,对于土......


·服刑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
      一、服刑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服刑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


·货车运货多少构成超载
      货车运货多少构成超载一、货车运货多少构成超载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徇私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