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除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之外,还有什么条件?

除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之外,还有什么条件?
  
  一、除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之外还有什么条件
  
  除了要具备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前提,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还要满足以下的6个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1、不受股东性质的限制。有国有股东背景的,和外资背景的,都可以申请;
  
  2、已不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申请;
  
  3、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国有、外资、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改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4、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5、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6、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2、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4、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2、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3、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1、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2、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1、新三板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2、新三板上市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
  
  3、新三板上市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操作,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申请股份挂牌操作流程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4、新三板上市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
  
  5、新三板上市操作流程,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6、新三板上市操作流程,协会备案确认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向推荐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7、股份集中登记。
  
  8、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
  
  9、挂牌交易。
  
  了解了新三板上市条件之后,公司可以通过自查找出自身不足,是否达到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的门槛,改善经营管理模式,争取早日挂牌上市。若您在具体的操作上还有疑问,请咨询本站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产生矛盾之后,有的人当时不会发作,但在之后却有可能雇凶打人或雇凶杀人,这机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在雇凶杀人未遂的情况下,此时该判什么罪呢?我......


·公司没办入职不发工资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虽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招收员工,必须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但仍有许多企业不遵守该项规定,以各种眉目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等应得......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无效,一般来讲,继承人放弃继承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的表示,但是现实生活中,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表示放弃......


·一、孩子的第一法定监护人是谁?
      一、孩子的第一法定监护人是谁?在我国,孩子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此时他们尚无能力很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就需要监护人来保护。那么孩......


·公司不给休息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司不给休息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二审阶段嫌疑人所羁押何处?
      二审阶段嫌疑人所羁押何处?一、二审阶段嫌疑人所羁押何处?二审阶段嫌疑人羁押在犯罪分子的户籍所在地的监狱。如果一审判决,不排除嫌疑人会上诉,......


·股票的平均质押率如何计算?
      股票的平均质押率如何计算?一、股票平均质押率的算法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


·非法同居如何处罚 如何处理非法同居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一说,非......


·闯黄灯也会被处罚?
      闯黄灯也会被处罚?闯黄灯是指当交通信号灯的黄灯亮起时,未过停车线的行驶车辆强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一款......


·不在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可以吗
      不在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可以吗?现在许多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并不能对号,许多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的办公地址上市找不到相关公司的,许多人就会认为......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