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应该怎么样举报非法集资?

目前,一些企业和个人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就以发行股票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给予回报,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集资。那么公众应该如何有效识别非法集资诱骗手段,又该怎么样举报非法集资呢?下面将为您说明非法集资常用的诱骗手段及有效举报非法集资的方法。
  
  一、非法集资诱骗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二、怎么样举报非法集资
  1、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2、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3、向“大连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举报。综上所述,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辨别切勿上当受骗,同时也应当对怎么样举报非法集资有一定的了解,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够在遇到此类事件时游刃有余地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已经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购买新车的时候肯定是必须要买交强险的,可能车主在交纳交强险的相关费用的时候,工作人员也会顺便的给车主介绍一些其他的保险类别。有些车主可能对于......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需要注意什么?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问题在国家现行法律里找不到具体的天数规定。企业可以......


·关于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关于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的话,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住建部分的许可,否则属于违规。遇到......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可以反悔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可以反悔吗?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可以反悔,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网络寻衅滋事后果都有哪些规定?
      网络寻衅滋事后果都有哪些规定?在我们当今的社会里,网络与现实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小了,网络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对人在网络上可以肆意进行言语上......


·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新公司法出台后,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在152条中赋予了股东代表提起诉讼的权力,由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大股......


·销售假药罚款标准是多少?
      销售假药罚款标准是多少?一、销售假药罚款标准是多少?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销售假药构成犯罪,法院并处罚金的,罚金的数额依据犯罪情节,如违......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规定当今时代各大单位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是非常明显的。在生产和生活当中,一个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之间会存在着种种千丝万缕......


·土地租赁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签订一份完善的土地租赁合同对您后期
      土地租赁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签订一份完善的土地租赁合同对您后期的土地使用是十分有利的。但是,不少朋友都缺少合同经验,也不清楚土地租赁合同签订的......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吗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吗?答案是肯定的,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公证的,但并不是必须要公证,而公证也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律要件。接下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