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高空坠物砸死人怎么赔偿

在我国高空坠物砸死人怎么赔偿
  
  我国公民的生命权除了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被侵犯的情况下,以其他形式被非法剥夺的,都有权利要求侵犯生命权的当事人进行赔偿。就好比说高空坠物,发生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这种情况虽然比较少见,但是仍然需要国家通过立法对此进行规范。那么,在我国高空坠物砸死人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高空坠物砸死人怎么赔偿?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二、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什么?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这正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所体现的精神内涵,同时也为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提供了责任分配的依据。
  
  因此,由上可以看出,如果高空坠物伤人,应该是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国家规定因侵权导致他人非法死亡的话,必须要向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当地居民的平均收入计算的,一次性赔偿20年,但是如果死亡的当事人已经年满60周岁的话,赔偿的时间会相对减少。还需要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抚养费,以及精神抚恤金和丧葬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拐骗儿童罪死刑可以判罚吗?
      拐骗儿童罪死刑可以判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是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


·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政策是怎样的?
      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政策是怎样的?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政策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


·如果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基本上每一个离婚的家庭都会涉及到一些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类似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进行很好的解决的话一般来说是不可能进行协议离......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应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典》规定,农村......


·幼儿机构人身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幼儿机构人身侵权责任由谁承担?依据法律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对于产生的债权债务,有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还会格外的进行保证的约定,同时就会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而保证合同中比较重要......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抚养费跟再婚没关系,还是承担义务的一方仍然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


·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
      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在我国农村往往都是将儿子看做继承人的,让儿子继承财产,同时赡养老人的义务往往都是归儿子的。但是,法律上其实不是......


·一、劳动合同都会在劳动局备案吗?
      一、劳动合同都会在劳动局备案吗?公司要给员工办理五险,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是要去劳动局备案的。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


·农村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农村抚养费一年多少钱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离婚案件也是逐年增多之势。农村大部分人文化程度低,多数主动提出离婚的是外出打......


·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一、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1、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