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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事诉讼一般授权是什么?

在我国民事诉讼一般授权是什么意思其实在民事诉讼当中,将委托代理授权分人的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在这里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当中的代理人来说的。所谓代理人也要求双方签订的授权合同书,根据授权合同书当中的内容来区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下面我们要带您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民事诉讼一般授权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诉讼一般授权是什么意思?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起诉、应诉;(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4)申请执行;(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二、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1、民事代理行为源于代理人的代理权。而代理权的产生又有两种途径:一是法律的明文规定,这种代理权称为法定代理权,可以认为是法律授予的代理权(比如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权);二是约定的代理权,来自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只要是在法理允许的范围内是可以根据个人意志来决定的。代理权具有核心性。2、虽然民事代理行为是由被代理人之外的代理人代尔为之,但是其代理行为必须由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不能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3、由所代理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比如律师代理打官司)4、在代理关系中,相当一部分的代理行为是存在于对方当事人的,相对代理关系人被称为第三人,该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容忽视的,第三人对于民事义务履行与否,履行质量好坏都直接决定被代理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是否得以实现。民事代理只使用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之内。非民事法律行为不可以使用民事代理。5、民事代理只适用于可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以当事人特定的人身,特定的身份、特定的法律资格密不可分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适用于民事代理的。所谓的民事诉讼一般授权是针对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说的,如果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表明是一般授权的话,那么代理人的权利就是为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帮助当事人写诉状等。不过一般的民事诉讼对代理人而言,签订一般授权就足够了,代理人在履行职责的时候,不可以履行超过合同约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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