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恶害相通告的一种犯罪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而在对犯此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区分敲诈勒索非法所得的财物数额,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
  
  二、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由于敲诈勒索属于行为犯,因此实践中并不会根据实际非法所得的数额来定罪,但是在量刑的时候却不得不考虑实际的犯罪数额。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到5000元,而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详细的数额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聚众斗殴转化故意伤害罪的原则有哪些
      聚众斗殴转化故意伤害罪的原则有哪些①在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本身就是直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实施者的,对首要分子按聚众斗殴罪的转化犯处理,以故意......


·到什么地方办理土地承包证
      到什么地方办理土地承包证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管辖是当地的法院,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一、工伤劳动合同解除后有什么赔偿?
      一、工伤劳动合同解除后有什么赔偿?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风险如何防范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风险如何防范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风险的防范(一)注意股东人数的限制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


·一、交通事故脾损伤小孩能评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脾损伤小孩能评伤残吗?应当根据实际伤残情况而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


·公务员提前退休待遇怎么计算?
      公务员如果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可以提交申请书提前退休。退休以后的待遇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那么公务员提前退休待遇怎么计算,那么我们就为您作以......


·我国福清市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福清市征地补偿标准以前由于对于征地补偿没有标准,不是征地补偿的价格低于市价就是被征地的人虚报补偿价格是补偿虚高。自从我国土地征收的越来越......


·云南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云南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招标是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一种方式,每个国家都会使用招标,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为了......


·一、宝宝一周岁离婚抚养权归属是谁的?
      一、宝宝一周岁离婚抚养权归属是谁的?宝宝一周岁离婚抚养权归属是女方的,除非有特殊原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


·打架造成轻伤赔偿30万合理吗
      在年轻群体中常常会出现双方意见不和或者感情冲动而进行打架滋事的,其中一方受到伤害的可以向对方索取赔偿。那么,您觉得轻伤赔偿30万合理吗?一般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