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集资责任如何追责 ?

如今上市公司企业都需要事先经过一番筹资,再能申请成立公司并正常运行。筹资方式有很多,包括股东出资组成股份制,还可以公开向社会集资。但也存在着非法集资的现象。非法集资是被我国法律所禁止的,相关人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天我们来了解非法集资责任如何追责。
  
  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金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非法集资是一大社会公害,近年来却经常披着“理财”、“投资”的外衣!犯罪手法已由早期直接吸款的债权类投资、生产经营类投资,转变为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股权类投资,及承诺商品回购、公司加盟返利等商品营销类投资。
  2、遭遇非法集资受到损失谁承担?
  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征求意见稿》所称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3涉事个人或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单位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集资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集资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协助非法集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查验、核对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法律责任: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因管理失职导致经营场所、销售渠道被非法集资人利用进行非法集资的,由金融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禁止其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金融行业工作。前款规定以外的机构因管理失职导致经营场所、渠道、平台被非法集资人利用进行非法集资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集资责任如何追责?综上所述,首先非法集资人是指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进行资金筹集项目,集资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不特别指定的人或者组织。非法集资人将按照集资的社会影响程度受到不同程度的罚款处罚并立即停止行为,而其他诸如协助的人和提供场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关系主要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的一
      劳动关系主要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或者是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了伤,就必须要......


·迟延履行时债务利息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必须按照约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履行债务,但在实践中,不少债务人都会出现迟延履行的情况,而迟延履行亦是需要支付相应利息......


·违反合伙企业所负什么责任?
      违反合伙企业所负什么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外商独资企业的股东是否全为外国人
      外商独资企业的股东是否全为外国人外资独资企业是完全由外方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海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一个股东以上)注册,股东必须是境外公司或者......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男方家产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男方家产法院是否会支持?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男方家产的话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般是......


·员工办理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随着人口增加,工作职位每年也是数以千计增加,人们找工作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并且供人才招聘、求职、找工作、培训等在内的各种信息,还有许多关于更多......


·走私假币罪既遂如何处罚?
      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新规定有哪些
      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新规定有哪些一、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辩护?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辩护?庭审辩论应该围绕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并且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对于每一个争议焦点论点的陈述,都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可进......


·常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常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常州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一、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


·一、交通事故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立案条件有哪些?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