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税法法律规定,我国必须严格划分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会计制度不完善的公司企业,一般纳税人是指会计核算完善,能够准确地向税务局提供完整的税务信息的公司企业。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呢?(1)税率的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主要有17%、13%、11%、6%等几挡,而小规模纳税人现在一律适用3%的征收率;(2)发票使用不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时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账务处理的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计入成本,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而小规模纳税人按全额进入成本;(4)应交税金计算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进项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进行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购进货物时不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乘以6%(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同一般纳税人相比,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局限性。一是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乘以6%(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减进项的方法计算纳税后,应交增值税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要低于6%或4%,有很多企业远远低于这个比率。第二个局限是: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它的购货方就减少了很多,有很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不能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取消了与小规模纳税人的业务往来,使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减少了市场。因此,从企业的发展远景看,要想实现更大的发展,拓展更大的市场,还是一般纳税人有利一些。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对于小规模企业来说一定程度减轻了税收负担,但是一般纳税人又能够树立合格的企业纳税形象。公司企业必须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身份,促进企业自身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双方的婚前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收入没有明确表示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怎样审核二手房的产权
      怎样审核二手房的产权在找到心仪房产之后,对房产的产权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审核房主身份,确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身份一致;2、......


·一、女方单方抚养男方抚养费支付多少?
      一、女方单方抚养男方抚养费支付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夫妻一方丧偶后的债务还需要还吗?
      夫妻一方丧偶后的债务还需要还吗?1、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


·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己变更怎么办?
      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己变更怎么办?一、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已变更怎么办?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已变更可以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果对方不支付的......


·我国《刑法》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


·贵州医疗过错赔偿项目标准是什么?
      贵州医疗过错赔偿项目标准是什么?贵州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车祸发生在上下班期间是不属于工伤的吗
      车祸发生在上下班期间是不属于工伤的吗?上下班出车祸只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往往会发生无法承担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只好寻求共同承担孩子抚养责任一方来一起解决......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管理制度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食品越来越关心了,因为有几个事情的发生也让我们的人民对于食品安全还有安全越来越放心了,那我们知道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管理制度......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一)时效与诉讼时效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