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是怎样的?我国对于每一项建筑工程的质量都有一套自己的评定标准。当然,这套评定标准每年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进行一定的继续调整。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内容有哪些?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4、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说明:1.0.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5、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首先比较重要的就是施工质量的控制,比如说建筑工程,它所采用的一些材料应当进行现场验收。还有就是必须要经过有资格认证的单位来进行鉴定。如果说经过专业机构认定还达不到要求的话,应当进行更换,或者是重新返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


·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
      一、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是业主单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一定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是业主单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一定比例扣留,但是当施工企业要求返还保修金时,业主单位往往以涉案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


·新法规不准开除工伤是怎样规定的
      新法规不准开除工伤是怎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
      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一、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一般地,再婚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再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由个人所有。所以,......


·离婚房子可以留给孩子
      离婚房子可以留给孩子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


·派出所询问时间是多久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案件询问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一、申诉受理当事人申请处理劳动争议,须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


·拐卖妇女儿童罪能判三年以下吗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能判三年以下吗不能,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交通肇事之后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又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后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为该罪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小一些,刑法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