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如果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好商好量的话,其实此时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最小的。这个时候对于未成年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自然也是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实际计算的时候就要考虑到一些因素,那通常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应该要多少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
  二、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当事人可以选择用哪种方式,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即使双方协商约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话,其实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法官肯定不会做出这样的判决。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2023年怎么对商标提出异议
      2018年怎么对商标提出异议(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1、直接到商......


·网络诈骗管辖地怎么确定?
      网络诈骗管辖地怎么确定?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除了高速传达信息、人与人之间的便捷联系外,也催生了很多网络犯罪的发生。其中,最为普遍也是最为严......


·侦查机关不予批捕怎么办?
      一、侦查机关不予批捕怎么办?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


·不服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
      不服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因此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医疗......


·要公司申报工伤程序怎么走?
      要公司申报工伤程序怎么走?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


·行贿罪法律法规有哪些?
      由于各级国家机关是人民行使权利的地方,故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职权是比较高的,存在着公民向国家机关的职员行贿,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此时,经相......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多次盗窃终止应如何处罚
      很多犯罪都有犯罪加重情节,也有减轻情节,这些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盗窃罪,多次盗窃就是其加重情节,那么多次盗窃中止应如何处罚?我......


·在我国个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个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个人合作建房,是指买房人自己集资拿地,自己找开发商盖楼,从而省掉中间成本,拿到便宜房。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


·校园打架斗殴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在校园内,由于学生心智的不成熟性,有时对于微小的问题也会产生口角,引起打架斗殴的行为。鉴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于校园打架斗殴的行为与处理社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