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当代社会,其实二胎政策放开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再生一个小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社会抚养费并不征收了,如果违反我国的政策还是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上海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广东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北京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首先我们必须要说的一点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肯定是要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因此我们也不能给出一个统一的标准。最后在这边秀爷给您列举了一些典型的地方的社会征收扶养费用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公务员渎职罪由哪个部门侦办?
      一、公务员渎职罪由哪个部门侦办?公务员渎职罪一般是由各地人民检察院来侦办的,也就是说渎职犯罪侦办单位应该是人民检察院。渎职罪包括哪几种......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


·农村五保户土地可以确权土地怎么处理可以继承吗?
      农村五保户土地可以确权土地怎么处理可以继承吗? 那么在此次农村土地确权中,五保户土地可以确权吗?土地怎么处理?可以继承吗?首先可以明确一点的......


·父母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虽说结婚离婚都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总是与当事人背后的家庭息息相关的。有的时候,当事夫妻想要离婚,但双方的父母却不同意离婚。那么在遭遇这种父母不......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理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理?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难以达......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干嘛用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干嘛用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工伤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工伤是多久很多情况下,员工在用人单位遇到工伤以后就会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果说自己确实和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了,但......


·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有哪些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力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当然劳动合同无效就会引起纷争。那么,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呢?是......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管理,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