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通常罪犯被判缓刑影响一辈子吗?

如果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被判缓刑,日后成功的经受住了考察不再执行原判刑罚,此时也不能说明其就没有犯过罪,而在判缓刑的情况下也是会留下案底的。那通常罪犯被判缓刑影响一辈子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判缓刑影响一辈子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是在个人信息中依然会留下刑事处罚的记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案底,将会对以后政审的通过产生不利影响,在很多公司、企业录用时候也会考虑相关因素。《刑法》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缓刑犯可以减刑吗《刑法》第七十八条列举了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不难看出,减刑的适用范围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和罪过形式的限制,也就是说犯罪分子犯什么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均不影响减刑。由于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时,在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内暂缓其刑罚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所以缓刑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种,而只是依附于原判刑罚存在的一种执行刑罚的方法。单纯从刑法理论出发,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减刑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可以减刑的。那么,是不是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减刑呢?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可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也就是说符合“可以性”减刑条件的缓刑犯罪分子一般不能减刑。至于“重大立功表现”,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列举了六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形,如勇救落水儿童、重大见义勇为等,均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从而可以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予以减刑。即使罪犯被判缓刑最终可能不会执行所判刑罚,但此时毕竟是构成了犯罪的,因此也会留下案底,而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案底是不能被删除的,因此判缓刑影响一辈子吗?答案就是肯定的,尤其是在对日后的政审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二、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三、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


·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方案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方案是怎样的?一、如何设立私募基金公司?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家庭财产分割怎么分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家庭财产分割怎么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录音遗嘱是否有效?
      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一当事人由于所持录音遗嘱在形式上存在明显瑕疵,因此被判失去讼争财产继承权。王先生年迈的姐姐、姐夫都是洛阳一个部属研究院的......


·劳动合同法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有哪些一、没规定,看签合同时间长短。时间到了就可辞职,没到只要与单位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合同。二、相关规定......


·贵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贵州位于高原之上,地质环境较差。所以在原先交通设施建设技术弱后的时候,贵州的交通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所在。不过......


·如何追债,追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何追债,追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追债从来都是一门比较高深的学问,对于很多人而言,在遇到他人借款不还的情况下,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应该如何追......


·一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次灾难。补救的方式之一就是获得医疗事故赔偿。但是很多人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


·在日常生活当中,本人名下有几套房产,通常情况下对于个人来说是
      在日常生活当中,本人名下有几套房产,通常情况下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隐私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其实开发商也是比较注重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的。但是在......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诈骗犯罪当中有一种叫做集资诈骗罪。这样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因此我国对其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而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了解清楚集资诈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