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近年来,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猥亵女学生、上班族的报道屡见于各类媒体,一些不法分子没有通过正常方式满足和控制自己的性需求,而是在公共场合对女性进行人身侵犯,随着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许多女性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与这些不法分子作斗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呢?
  
  一、猥亵罪的含义
  
  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通过后,猥亵罪的对象将不再有性别限制。过去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本词条按照修改后的罪名介绍。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二、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三、猥亵罪的判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其主体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是行为人以非强奸的故意行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客体条件是受害人的性羞耻心受到伤害,客观要件是采取暴力手段、胁迫方法或其他违背受害人意志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轻微伤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轻微伤构成刑事犯罪吗?一般不会;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


·国企工龄满15年能辞退吗?
      国企工龄满15年能辞退吗?一、国企工龄满15年能辞退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


·高速违停罚款多少扣几分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则要面临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


·遗嘱公证办证细则规定是什么?
      遗嘱公证办证细则规定是什么?一、遗嘱公证办证细则规定是什么?遗嘱公证办证细则规定是会议遗嘱公证具体的步骤流程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遗嘱公证......


·在债务人失踪之后如何追讨欠债
      在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不惜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四处流浪,也就是所谓的“失踪人”。而对债权人来说,债权人失踪就意味着自己无法讨债,......


·交通事故被免责的情形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被免责的情形包括什么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


·商标侵权法人没钱该拘留吗?
      商标侵权法人没钱该拘留吗?商标侵权法没有规定人没钱就应该被拘留,拘留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就算侵权方没有赔偿能力,商标局及其他任何有关单位都没有......


·一、摩托车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摩托车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摩托车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


·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的区别?
      1、主体资格的不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主要指:(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


·对很多家庭来说,买房都是要花费“巨资”的一件事,但对于想要买
      对很多家庭来说,买房都是要花费“巨资”的一件事,但对于想要买房却又没有足够金钱的情况下,贷款买房的现象就出现了。那么对于打算贷款买房的购房者......


·夫妻离婚哪些债务可以共同承担
      夫妻离婚哪些债务可以共同承担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