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一、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二、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三、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综上所述,缴纳社保的工人,因工受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伤残补助金等。10级工伤是最轻的,一般情况下,工人可以拿到7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至于医疗费及其它费用,则按照实际金额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人未丧偶如何立遗嘱?
      老人未丧偶如何立遗嘱?老人可以自己手写遗嘱,如果遗嘱内容不想让其他人提前知道,那就可以邀请与遗嘱内容无关且自己信得过的人在一旁证明遗嘱是老人本......


·有关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对于金融管理秩序是十分严格的,任何人都不能够违反我国的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的规定,但是现实生活当中所存在的非法集资行为就是违反了......


·重婚第二次婚姻无效对吗?
      重婚第二次婚姻无效对吗?1、在构成重婚罪的前提下,第二次婚姻在法律上无效。2、第二种情况,不属于构成重婚罪。后者结婚登记有效,所谓的事实婚姻无效......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怎么写?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怎么写?几乎在每一个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都需要有监理方入驻施工现场,故而监理方对工程质量是村长责任的......


·增加投资但不变更注册资本可以吗?
      增加投资但不变更注册资本可以吗?后续追加的投资,应该进行验资,然后增加“实收资本”,如果不愿意增加“注册资本”,有两种情况,一是将来要退还的,......


·河北省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现行法规的,不得非法转让、占有土地,若需要转让占有土地需要按照法定程序且由当地政府出面处理。由于我国各地的......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地址: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为了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间的......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规定一、公司债券期限《证券法》第16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


·商品房交易时陷阱都有哪些
      商品房交易时陷阱都有哪些进行商品房的交易,其实也就是买卖商品房,此时不管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当小心注意其中可能存在的陷阱,以免自身利益受到......


·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