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专用窃听器材的类型公安部《公安系统普通密码、密码机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安系统使用的普通密码、密码机均由公安部办公厅机要处统一订购、配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机要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密码、密码机的申购、配发和安装。不得擅自购买、使用未经审查批准或从国外进口的密码机。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包括:(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对于犯罪分子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的行为,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如造成了国家专用窃听器材严重损坏的,或者大量的设备故障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
总结: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法律规定哺乳期是否可以批捕
法律规定哺乳期是否可以批捕如果满足批捕条件的,哺乳期可以批捕拘留的。哺乳期可以刑事拘留吗如果满足刑事拘留条件的,哺乳期可以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后果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很多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而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最终的判决结果才会对自己有利。不过话说回来,收集证据也要讲究方式方法......
·法律规定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
法律规定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情形有哪些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
·公司股权质押能变更名称吗,怎么变更
公司股权质押能变更名称吗,怎么变更一、什么是股权出质?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担保债务履行,以有权处分并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其中,债权关系中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