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

  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
  
  一、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
  
  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二、贿赂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以上就是贿赂犯罪的具体表现以及立案的具体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相关证据来进行认定,对于未达到立案标准的贿赂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来进行处理,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总结: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一、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伤受伤者是否有责任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的,视为工伤。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伤事故中的“三要件”,无论工伤的责任是属于雇主、他人还是劳动......


·房屋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具体条款有那些
      房屋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具体条款有那些房屋转让协议书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


·车祸人伤必须在一年内起诉吗?
      车祸人伤必须在一年内起诉吗?交通事故后,随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无中止或中断的诉讼时效情况下,时间截止到满一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啥叫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要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在我国要是采取的防卫手段最终被认定为了正当防卫的话,此时即使给对方造成了人身、财产的损害,也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虽然都听说过正当防卫,但究竟啥叫正当防卫......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合同吗?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吗?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任何种类的工作都需要加班费用的支付,协警他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正规的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工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


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