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民身份证丢失怎样挂失?

  公民身份证丢失怎样挂失?公民身份证丢失应当由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另外还需要补办身份证。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之后并没有挂失的流程,公安机关也没有要求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挂失没有强制性要求,全凭居民自愿。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二、身份证丢失的法律责任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一千元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身份证是个人办理相关民事行为的重要证据,所以在丢失后必须对相关事项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也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总结:公民身份证丢失怎样挂失?公民身份证丢失应当由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另外还需要补办身份证。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之后并没有挂失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隐名股东好处有吗?
      对于隐名股东好处有吗?陷名股东也是有好处的,隐名股东在不愿让别人知晓其持股的情况下,可以做股权代持,但需要与显名股东即代持人签订有约束力的股权代持协议,以免显明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入职前发现怀孕怎么办?
      意外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最近不少人有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入职前发现怀孕,不少人觉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其实怀孕和上班不冲突的,怀了孕也同样可以上班的,不过说专业的Hr会反省自己业务不到位......


·工商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工商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日常生活中,很多老百姓的大额消费都是通过银行贷款完成的,如购房、购车等。相对于其它贷款而言,银行贷款成本较低,并且还款方式灵活。工商银行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国......


·北京五险一金断了有什么影响
      一、北京五险一金中的社保断了有什么影响?1、在大城市的人都知道连续上社保有多重要。比如在北京,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只有连续上满5年的社保才能在北京买车摇号和买房,这里的社保只包括五险。只......


·企业罚没款管理制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罚没款管理制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制度要健全,要力求具体完备,以便处理问题时有根有据。2、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绝不能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一、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


公民身份证丢失怎样挂失?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