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判定是否造成专利侵权?

  如何判定是否造成专利侵权?
  
  一、如何判定是否造成专利侵权
  
  “侵犯专利权 ”行为成立的要件
  
  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
  
  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
  
  3、所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4、侵害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广义)
  
  5、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包括明示和默示)
  
  6、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7、行为人实施的技术、设计方案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前述七个要件是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成立的充要条件,缺一不可;
  
  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或审理的目的实质上就是对于前述七个要件的满足与否进行判断。
  
  二、专利被侵权如何索赔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专利侵权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3)以低于专利许可证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总结:如何判定是否造成专利侵权?一、如何判定是否造成专利侵权“侵犯专利权”行为成立的要件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3、所发生的侵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剐蹭属于肇事逃逸吗?
      对于剐蹭属于肇事逃逸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微剐蹭,如果在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应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


·一般正常起诉离婚多久开庭
      在现代社会,离婚成为越来越常见的现象,也逐渐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当夫妻之间不能通过协议来离婚时,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离婚诉讼,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离婚诉讼的具体过程。那么一般正常......


·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的概念是什么?
      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都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每月按比例向其中缴纳一定的金额。通常情况下,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会被人们联系在一起,很多人对他们不是很了解,对此,为了便于您了解的更清......


·刑事诉讼法特征主要有哪些?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一生也不一定会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提起刑事诉讼,但是,掌握刑事诉讼法特征,保护上诉者的权益,是每个检察官应尽的责任,也是每个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所必须要了解的......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公司似乎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经常可以听到某人进行创业,成功的开办了一个公司,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合伙开办公司,这个时候......


·商标侵权涉案金额超过200万是否构成犯罪
      商标侵权涉案金额超过200万是否构成犯罪?商标侵权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已经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经注册商......


如何判定是否造成专利侵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