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权利
  
  一、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权利
  
  委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包括:
  
  (1)选择受托人的权利;
  
  (2)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
  
  (3)选择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的权利;
  
  (4)听取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
  
  (5)要求受托人为其过错赔偿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解除委托合同的权利。
  
  二、委托合同的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总结: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权利一、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权利委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包括:(1)选择受托人的权利;(2)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3)选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武汉醉驾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武汉醉驾罚款标准是什么?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当医患关系成为社会关注重点的时候,许多人在谈到医疗纠纷时候就脸色答辩,唯恐医疗纠纷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么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就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问题。预防......


·一、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女方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


·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试用的依据是什么?
      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试用的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刑事案件一审的期限有多长
      刑事案件一审的期限有多长一、刑事案件一审的期限有多长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应该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有刑诉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延长审判......


·应该怎么判断商标侵权
      判断对方商标侵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