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护权转移在哪里公证

  当监护人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对被监护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监护职责,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驶。那么监护权转移在哪里公证呢?监护权转移公证需要什么资料呢?我们为您解惑。
  
  一、监护权转移在哪里公证?
  
  监护权转移公证和监护公证都在当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公证。
  
  二、监护权转移公证所需资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受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监护权转移在哪里公证及监护权转移公证所需资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并非所有的监护权转移都需要专项委托及公证,比如具有公益性质的机构,例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医院等都是不需要委托和公证的。
  
  
总结:当监护人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对被监护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监护职责,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驶。那么监护权转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一、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


·丈夫死后谁是第一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首先,强制医疗的对象只能是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不包括“文疯子”。其次,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


·隐名股东负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隐名股东负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应在出资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对外承......


·当事人因为贩毒被关多久?
      当事人因为贩毒被关多久?一、当事人贩毒被关多久?贩毒行为不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人保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人保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的合同内容有哪些?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1、医疗责任保险......


监护权转移在哪里公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