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因地而异,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且获得补助金,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的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
另外各个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疫情防控人员的补助措施,在此以天津市为例简单介绍一下:
一、提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
在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财政全额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提高薪酬水平
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纳入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实行定向分配,足额发放。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不足部分视情况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本市事业单位收入调控线和收入增幅的限制。
三、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全体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卫生防疫津贴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总结: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因地而异,以下标准仅供参考: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未提起诉讼的部分是否对未提起诉讼的另一方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
·肇事者逃逸车主去世如何处罚?
肇事者逃逸车主去世如何处罚?肇事者逃逸后车主去世的,被视为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且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构成这一特殊......
·同居分手后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同居分手后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
·对于冷冻胚胎是否有继承权?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只有首先明确胚胎的法律属性,才能决定双方父母是否有权继承和处置。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
·公司法股东撤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撤资方式有哪些《公司法》股东撤资方式有哪些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
·单位开除或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开除或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一、单位开除或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1、事业单位辞退员工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2、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