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

  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疫情工资规定有哪些?
  
  按照合同支付工资时间确定。
  
  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疫情工资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总结: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疫情工资规定有哪些?按照合同支付工资时间确定。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此时有的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就想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从......


·根据相关规定国企不能辞退员工吗?
      根据相关规定国企不能辞退员工吗?并没有任何的法律规定了国企不能辞退员工,若是满足以下情形的,可以将职员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司法鉴定人受贿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司法鉴定人是可以运用科技和专门知识对诉讼中专业问题进行鉴定的一类人,并分为不同的执业类型。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卷入诉讼中,需要鉴定人进行鉴定,而在这时司法鉴定人受贿了,那我们就得知......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在民法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


·山东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山东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山东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山东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分四种情况来维权。第一种情况,要回房客拖欠的房租,并让房客搬走。1.通过口头诉讼从终止合同,让房客立马搬走。同时要求房客把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必须承担的费用缴......


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