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提起解除合同无效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提起解除合同无效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3、起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7、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制度中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几种法定情形,如果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无效合同的,就得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合同是无效的,那就只能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得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提起解除合同无效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撤销权行使的时间
      撤销权行使的时间一、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一、离婚财产民事案由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民事案由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案由有的规定是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


·刑法见证人能不能作证人?
      刑法见证人能不能作证人?可以作为证人,见证人与证人所提供的证据,法律效力相同。不同的是:证人由案件本身所决定,其任务是证明案件事实;见证人可以选择,其任务是观察、监督司法人员的勘验、检......


·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吗 一、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吗?
      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吗一、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吗?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中国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软件实施著作权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通常包含下列内容......


·返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返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退休......


·杀人犯跑了20年会怎么审判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第八十......


提起解除合同无效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