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宅基地到底可不可以确权?如何确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村集体成员,不应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为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权。该权利是对建筑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权。如建筑物存有且可继续使用,非农业户口人员同样可以继承后继续使用,因地随房走,故可以对建筑物所占土地进行使用。但该宅基地不应确权给非农业户口继承人。
  
  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宅基地符合如下情形,能确权,否则无法确认。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总结: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宅基地到底可不可以确权?如何确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商标侵权的方式是指什么
      商标侵权的方式是指什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性最高吗?
      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性最高吗?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


·哪些行为属于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与聚众斗殴罪是不同的,前者最多属于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不过,聚众斗殴罪中也是需要行为人具体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那么哪些行为属于聚众斗殴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多数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解除合同。一般来讲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五种,合同中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


·招标代理合同模板内容是什么?
      招标代理合同模板内容是什么?招标代理双方通过合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以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订立一份合同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当招标代理双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一......


·民事诉讼上诉未果会有何后果?
      民事诉讼上诉未果会有何后果?日常生活中,您如果遇到纠纷协商解决不了,都会诉诸法律。现在您的法律意识都很强,所以对于民事诉讼您还是应该了解一些的。如果我们在民事诉讼完毕后,申请上诉......


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