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工劳动权益?

  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
  
  职工劳动权益:
  
  一、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
  
  二、休息休假权利。休息休假权指在劳动关系前提下,劳动者基于法律规定享受的各类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集合。
  
  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是指劳动者要求单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本人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
  
  四、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基于单位和本人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履行,有权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
  
  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基于本人业务能力和工作需要而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总结: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职工劳动权益:一、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检察院批捕科办案程序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按照律法规定公安机关需要提请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是否批准逮捕。如若基本犯罪事实成立,则可批准逮捕,反之,不批准。那么检察院批捕科办案程序有哪些呢?我们在......


·一、书面劳动合同不交五险一金吗?
      一、书面劳动合同不交五险一金吗?没有买五险一金是违法的。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住房公......


·民事诉讼请求有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请求有哪些内容?民事诉讼请求包括的内容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给付之诉。人们之间发生债务纠纷,在调解及仲裁手段都无效的情况下,就只好走民事诉讼程序了。当事人发起诉......


·一、什么情况下醉驾不被吊销驾驶证?
      一、什么情况下醉驾不被吊销驾驶证?醉驾肯定吊销驾驶证,而酒驾不一定吊销驾驶证。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


·外资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的特别规定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


·成年人还是需要一份非常稳定的劳动关系
      成年人还是需要一份非常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够在保障自己实际生活需求的同时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但对于劳动关系的理解也不能太过于单纯,肯定不是用人单位给当事人支付报酬,而当事人提供劳动......


职工劳动权益?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