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一、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如需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法医鉴定与医学会鉴定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会注重疾病本身的参与度问题,而后者强调疾病本身的参与度。从鉴定角度来说,一旦认定为非法行医,对造成损害的患者最终的赔偿是很有利的。
  
  二、非法行医的情形
  
  (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三)根据《母婴保健法》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
  
  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3、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或者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法非法行医问题
  
  (一)出租医疗机构将医疗场所、发票收据、医疗文书、医疗设备等出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收取租金的。
  
  (二)将科室等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收取定额费用的。
  
  (三)挂靠并使用该医疗机构的处方、收据及医疗文书等开展诊疗活动,该医疗机构收取管理费的。
  
  (四)以场所、设备、人员、收据、处方、医疗文书等有形资产和医院名称等无形资产为资本投资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门诊”、“中心”、“项目”,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该医疗机构收取管理费的或者双方按比例分利的。
  
  (五)外包科室和出租科室,与其他组织、个人合资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中心”、“项目”等。
  
  
总结: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一、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农民法律援助的申请怎样进行
      农民法律援助的申请怎样进行在农村,人们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观念比较缺乏,加上经济条件困难,所以很多人遇到纠纷很少寻求法律的帮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现象也在有所改变。农村人们遇......


·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


·如果退侦后公安会提审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案件退侦限两次。如果案件退侦两次,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就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就会做出撤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国在著作权领域保护力度也不断加大,在刑事方面将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入罪,为侵犯著作权罪。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


·行贿有效材料证据包括哪些
      一、行贿有效材料证据包括哪些?(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


·主张合同变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主张合同变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主张合同变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