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1、婚前一方就按揭购房的,离婚的时候,通常这处房屋判归持证一方所有,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核算出来以后,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2、婚后买的房按揭贷款,如果是两个人共有权证,双方条件相当,那么无论房屋谁得房,都要给对方一半的房屋补偿款。这个补偿款,是指当前的市场价,扣除未还贷款后的净值。离婚之后,得到房屋的一方,自已去还后面的贷款。
  
  3、婚后按揭还贷,但是房本写在一人名下,那通常会倾向于继续由持证一方所有,另一方拿补偿款。这么做的理由,主要是考虑便于执行的问题。如果判决给另一方所有,这就涉及到办理变更登记,贷款没还清以前,银行通常是不会同意变更的,因为这涉及新房主是否有能力继续还贷的利益问题。
  
  当然,这个不绝对,不过确实能影响法官这样一个因素,未挂名一方,最好先去银行了解下变更过户的条件,再和法官去沟通,这样效果最好。
  
  4、只有合同,但是还没有取得房产证。这种问题,只能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法院不管,等到你们拿到房产证以后,再另案处理。
  
  关于夫妻共有房产的认定: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3、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4、有两种情况出现:
  
  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总结: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1、婚前一方就按揭购房的,离婚的时候,通常这处房屋判归持证一方所有,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在我们社会上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交易,因为房屋买卖的广泛,法律对于房屋买卖有着一定的规定以及要求,进行买卖时,房屋买卖合同书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是很多人都非......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一、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自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不再认可事实婚姻。是否有结婚证为判断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如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则属......


·哪些条件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客体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客观要件。客观......


·已经认罪,还有必要聘请律师吗?
      无论在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中,认罪无疑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因为只有发自内心的认罪悔罪才能减轻自己的刑罚,获得法庭的从宽、从轻处理,但是,有很多人也有这样的想法,认为......


·将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
      将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股权转让不是必须公证,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但是......


·版权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
      版权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一、版权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版权被抢注为商标应该申请宣告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