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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合法吗?

  在离婚时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合法吗?
  
  离婚时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是不合法的,彩礼是男方以当地习俗,结婚前赠予女方的财物,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但双方离婚是具有下列规定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可以不予返还的情况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对于办理结婚登记后返还彩礼的情形作了原则性规定,即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返还。办理结婚登记后已共同生活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
  
  因此,对于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情形,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首先审查是否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当事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对于结婚时间较短(一般指不足1年),且给付彩礼数额较大(一般指5万元以上),法院会考虑适当放宽“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但并非全额返还,返还比例不会过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证据证实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法院原则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返还彩礼应当以离婚为条件,即在双方离婚诉讼中或在离婚后提起,如果在离婚后提起,应注意3年的诉讼时效期限。
  
  夫妻财产公证应当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有书面约定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夫妻财产公正应当双方同时到场,单方不能办理,夫妻财产公正应当提交当事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财产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然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正申请,公正员受理后,应当审查财产权利证明,当事双方在公正书上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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