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自留地征收后,给予的补偿跟承包地一样吗?

  农村自留地征收后,给予的补偿跟承包地一样吗?
  
  一、首先是自留地的概念:
  
  自留地是一个历史概念,是作为一种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自留地的数量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密切相关。农民可以通过自留地耕作,生产农村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求,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部分地方甚至有颁发过关于自留地的相关权属证明。但是绝多数地方,这项工作并未落实。
  
  目前的农村自留地的分配情况,基本是沿袭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规格来进行划分的。也有部分地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进行的土地二次承包,有进行过一些列的调整,不过这个是少数.
  
  其导致的一些情况,也就出现了,二次承包以后新产生的一些农户,如果没有家族继承的情况的话,是没有自留地的。这也为实际土地征收过程,增添了很多的矛盾爆发点.
  
  二、其次是自留地的权属:
  
  根据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农民只有自留地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能擅自用作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
  
  这一点,也很简单,在中国,个人是不具备进行土地交流的权利的。原因很简单,个人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在广大农村,确实存在着,因为涉及建房或其他原因,在集体内部进行自留地的互换甚至交易的情况。
  
  而这种互换或者交易,更多是停留在口头协议上,并无实际产权证明。所以这也为土地征收过程中,增添了很多矛盾爆发点.
  
  三、最后是自留地征地补偿问题:
  
  自留地在产生之初的历史背景,是为了激发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也是为了一定程度解决农村居民的部分生活问题。其初始,最大优势就是可以享受农业优惠政策,不需要缴纳农业税。
  
  但是优惠政策取消后,自留地与通常的承包地的界限已经很难区分了。但是,国家并没有给自留地专门的自留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关于自留地的补偿问题,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一)、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
  
  1、征地补偿款主要分为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
  
  2、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直接给到被征地的农民;
  
  3、土地补偿费不低于80%的部分属于被征地农民,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如何分配;
  
  (二)、自留地与承包地相互区分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
  
  3、安置补助费:如果得到了安置,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没有获得安置,可以在自由选择是拿补偿还是买保险;
  
  
总结:农村自留地征收后,给予的补偿跟承包地一样吗?一、首先是自留地的概念:自留地是一个历史概念,是作为一种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自留地的数量与人均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做假合同犯法,但是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


·过分低于损失违约金如何处理
      一,过分低于损失违约金如何处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


·婚后买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的男女会在结婚之后,才选择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新房。这样的做法,在当下还比较流行。通常会在房产证上面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就该房产的归属可能有的人就会产生质疑,究竟婚后买房是不是夫......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还是新股东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还是新股东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社会中不断的发展起来,作为公司的股东成为了公司的核心部分之一,股权也是财富的一种象征,股权转让也......


·一、劳动合同满4年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满4年单位不续签怎么办?1.公司不续签合同完全合法,这是公司的合法权力和自由。只有在公司愿意续签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现在不愿续签,那么也就不......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是什么时候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是什么时候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


农村自留地征收后,给予的补偿跟承包地一样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