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样才算入室抢劫

  生活中您遭遇小偷的情况可能有很多,但是遇到入室抢劫的概率可能就小的多啦。虽然概率不高,但您对怎样才算入室抢劫应该有一定的法律认识,并且要知道在发生入室抢劫发生时,应该怎样面对和处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怎样才算入室抢劫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
  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室”的范围。“室”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室”,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室”。  
  2、“入室”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室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室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室抢劫”。  
  3、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室内。入室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室内,可以认定为“入室抢劫”;如果发生在室内,不能认定为“入室抢劫”。
  二、遇到入室抢劫怎么办
  由于室内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居民处于孤立无援的状况,遇劫的居民很难指望外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害人应付不当,就可能使歹徒得逞,甚至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相反,如果居民镇定自若,与歹徒巧妙周旋,则有可能自救。1、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思考对策;2、要善于观察歹徒的行为举止,如遇蒙面歹徒,要记下歹徒的身高、衣着、口音、举止等特征,为公安人员提供破案线索;3、歹徒作案逃离后,要注意保护现场,歹徒用手摸过的物品不要马上归置,应待公安人员提取现场证据后再作处理;4、有些入户抢劫案件是被害人的熟人所为,或是熟悉被害人家庭的人员及其招来的同
  伙所为,案发后被害人应尽力回忆案发前遇到的可疑人、可疑事,注意比较歹徒和自己周围熟人的口音、举止、体貌特征是否相像;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机智勇敢地同歹徒作斗争,力争制服歹徒,扭送归案。综上所述,您都清楚了怎样才算入室抢劫,在他人生活的封闭区域内,例如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可以定义为入室抢劫。您如果不幸遇到了此类事情,首先一定要沉着冷静,切勿慌张大意。生命高于财产这是第一准则,然后记住歹徒的特征方便公安机关破案。
  
  
  
总结:生活中您遭遇小偷的情况可能有很多,但是遇到入室抢劫的概率可能就小的多啦。虽然概率不高,但您对怎样才算入室抢劫应该有一定的法律认识,并且要知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争议判决书范本
      劳动争议判决书范本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存在纠纷争议,经过双方协商不能够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法来或得法律的解决,法院可以以双方陈述的事实来做出判决,并出具文本形......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原因是什么?
      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原因是什么?一、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原因建筑居间合同违法可以说就是建筑居间合同的无效,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一共有五种法定情形,①合同违反......


·一、因赌博男方负债老婆离婚需要承担吗?
      一、因赌博男方负债老婆离婚需要承担吗?按照法律的规定,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


·破产法规定破产可由谁申请
      破产法规定破产可由谁申请企业在资不抵债时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在准备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时可能会因为不知该由谁去申请而苦恼,破产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不同的人来申请,下面由我们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该谁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该谁付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


怎样才算入室抢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