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的概念主要来自美国的《破产法》,在这一法律中,破产和破产保护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对一家公司而言,申请破产就好比让公司判了“死刑”,而申请破产保护更像是死刑之前的“缓刑”过程。一般来讲,如果一家公司根据《破产法》的第七章申请破产,那么公司的全部业务就必须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的托管人来拍卖公司的资产,拍卖所得的资金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而如果一家公司宣布“破产”,那么对这家公司进行投资的股民而言,他们手中的股票通常会变成废纸一张。而《破产法》中的第十一章规定的“破产保护”则有所不同。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地,破产保护能够给予它们最后的机会,争取再度盈利的可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会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然希望继续运营,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可以经过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对于个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勾销他所拖欠的一切债务。 我国法律还不允许个人破产,很多外国允许个人破产。但注意,根据外国法律,个人破产之后,个人的资信等级会严重下降,会丧失很多资格,比如不能发起设立公司企业。
  
   二、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破产保护可以经过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对于个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勾销他所拖欠的一切债务。我国法律还不允许个人破产,很多外国允许个人破产。但注意,根据外国法律,个人破产之后,个人的资信等级会严重下降,会丧失很多资格,比如不能发起设立公司企业。在罗马法上,会引起人格减等。
  在美国,如果一旦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它的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这个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够有个喘息的时间。在申请破产保护的这段时间之内可以想办法。一旦公司通过破产保护,走出了破产法庭以后,相当于把身上的债务甩掉了,可以轻松上阵。破产保护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申请破产保护的主体与核心
  不管是企业机构还是政府机关,都能够申请破产保护,而且都能够对其发挥到优质的保护作用。不同国家地域之间的破产保护申请规范,也是存在某些特定的差异。所有机构或是个人都需要给予科学性认知,申请破产保护需进行经过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或是个人资产进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对个人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勾销他所拖欠的债务。
  破产保护的核心,是为重组融资创制了一种特殊的清偿优先级,在缺乏这一优先级时,重组者通常面临一对矛盾:重组得以进行,必须获得新的融资来维持企业营运,并支付资产切割、结构调整、业务重组、雇员遣散等重组步骤所产生的高昂费用,但是很少有人敢把钱借给濒临破产的企业,特别是当它的资产多半都已抵押出去之后,除非这个新的债权人在清偿顺序中被允许“加塞”,这一点,在传统民法中是做不到的。
  破产保护能够帮助面临破产的企业很好地渡过难关,不仅可以保全企业的利益,还能够避免公司裁员、解雇等事情的发生,可谓是利远远大于弊,上文已经为您介绍了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总结: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一、什么是破产保护?破产保护(bankruptcyprotection)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案件退赔款逾期不支付怎么办?
      刑事案件退赔款逾期不支付怎么办?刑事案件退赔款逾期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处理,拒不执行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


·犯罪分子打死人赔钱就行吗?
      犯罪分子打死人赔钱就行吗?一、犯罪分子打死人赔钱就行吗?不仅需要赔钱,还需要判刑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此作出规定,附......


·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


·辞退员工补偿要交税吗?
      辞退员工补偿要交税吗?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是否要交税就要看所得到的金额为多少。只要超过了规定的金额就需要支付。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


·小产权房产生原因?
      小产权房产生原因?一、小产权房产生原因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