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竞业协议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竞业协议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中对竞业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付的经济补偿的三倍。但是这种对竞业合同上限的规定,也不失为司法实务中确定竞业合同违约金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计算标准。在实际中,面对用人单位要求给付竞业合同违约金时,仲裁庭和法庭应该参考这个竞业合同违约金数额上限,从公平合理原则出发,综合考虑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额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二、竞业合同违约金要参考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法律对竞业合同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都没有明确规定数额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一般标准是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一般在工资的30-50%之间。竞业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竞业禁止协议,是禁止劳动者在职期间到其他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兼职,或者禁止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的合同。三、哪些劳动者需要签订竞业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签订竞业合同的劳动者限于以下三种人员:(一)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高级技术人员很容易知道公司商业秘密的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三)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协议在签订时,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是基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认定的,如果合同双方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必须在协商后才可以签订,涉及到强迫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总结:竞业协议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中对竞业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付的经济补偿的三倍。但是这种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1,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均分,有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2,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3,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为收入30%左右......


·小孩抚养费执行的强制手段有哪些?
      小孩抚养费执行的强制手段有哪些?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


·离婚后如何剥夺对方探视权?
      离婚后如何剥夺对方探视权?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另一方......


·知识产权制度有哪些 ?
      知识产权制度有哪些?知识产权制度是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没有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其智力成果。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可......


·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违法吗?
      要想理解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违法吗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遗失物的概念是什么,也要明确遗失物和遗忘物的区别,通常来说,我们把东西丢失在某地我们会说是“丢”这个“失”就是丢的意思,那么遗忘......


竞业协议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