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地晕倒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工地晕倒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一、工地晕倒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工地晕倒脑溢血算工伤,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视为工伤。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对于很多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可能进城来进行打工,在这种状况之下会选择工厂,工地的比较多,当然了,在工地当中,如果因为老医学突然的晕倒,经过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成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中的赔偿。
  
  
总结:工地晕倒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一、工地晕倒脑溢血算不算工伤?工地晕倒脑溢血算工伤,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视为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位管吗 一、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位管吗?
      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位管吗一、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位管吗?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


·什么情况判处死刑 死刑证据标准是什么
      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会对罪犯判处死刑,至少要做到罪刑相适应,同时所触犯的罪名也规定了死刑的处罚才行。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在什么情况判处死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详......


·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少年?
      说到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少年的问题,那么首先就要确实无证家属撞死人的行为构成的是《刑法》中的哪条罪,然后才能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2023年贩毒罪怎么判刑
      涉嫌贩毒罪怎么判刑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


·行政复议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行政复议的证据规则有哪些?一、行政复议的证据规则有哪些?(一)客观性规则行政纠纷的产生一定是基于一定时空条件下的客观事实,它必然会留下痕迹,引起一些变化。如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


·一、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


工地晕倒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