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1、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二、强奸案件中辩护律师有哪些义务?另外,根据《律师法》第33、35、36、42条以及第29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还应当履行以下法定义务:(1)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也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2)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3)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4)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引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5)不得干扰诉讼的正常进行;(6)保守履行辩护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7)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辩护人;(8)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9)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其实,对司法实践中强奸案件当中的这些具体情节,也不能在这里一一进行介绍,有些犯罪嫌疑人虽然也强奸了受害人,但并没有对受害人进行其他方面的虐待,相较于对受害者进行虐待的强奸犯,当然后者情节比较恶劣。
  
  
  
总结: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1、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聚众斗殴案件性质是什么?
      聚众斗殴案件性质是什么?聚众斗殴是一项很严重危害他人和自身危险的行为,也是非常影响公共安全,不文明的行为,我们要杜绝这种行为的存在,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因为言语不和导致聚众斗殴......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买车买保险这是很常见的事,因为买一份保险买一份安全。但是有很多司机感觉自己买了保险,就可以随意的违法交通规则,那么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专利宣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需要还债,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属于个体户,只能由本人承担相关债务。依照公司法相关法知律规定,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


·什么是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