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没有规定。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现在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认缴制的。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即可。但是,股东应该约定合理、合法的出资期限。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注意问题1、认缴时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都将对社会公布,企业运营过程中,认缴期限太长会引起合作伙伴对公司诚信和实力产生怀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力、经营规模和创业规划来确定认缴期限,树立诚信意识。2、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企业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同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在交易过程中,“只认不缴”会影响公司的诚信度;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兑现认缴的承诺,主管部门将按照《公司法》进行处罚,并将其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甚至可能写进全国联网的“黑名单”,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3、不花钱也能办公司“认缴制”也是有额度的,“零元”肯定不能注册,而且,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要维持基本运营,还需要场地、设备、员工等,不花钱也能办公司是不可能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制度是认缴出资,就是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股东承诺出资多少钱,到一定期限内缴足所有的出资的制度,认缴出资对于股东的出资积极性有一定的帮助,所以促进投资。
  
  
  
总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没有规定。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现在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认缴制的。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即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一、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广西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广西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计算的?国家有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的土地,同时被征收者可以得到适额补偿。我们知道,由于我国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各地的生活水......


·婚前赠予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赠与房屋的问题
      婚前赠予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赠与房屋的问题,赠与人(包括遗赠人)在如果在赠与的时候明确说是赠与某一人的,该房产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赠与的,离婚都不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前赠与......


·辞退需要开具离职证吗吗?
      辞退需要开具离职证吗吗?被公司辞退有权要求公司开离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检察院没批捕公安局需要案审会放人吗
      一、检察院没批捕公安局需要案审会放人吗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该接到通知后立即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立遗嘱的如何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