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工伤后的补偿和待遇是怎样的
确定工伤后的补偿和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只要用人单位给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达满一年的,工伤保险机构会根据受害人的情况进行赔偿,赔偿款会打到用人单位的账户上。如果没有给劳动者购买保险的,那么所有的费用都是得劳动者自己购买。所以保险真的很重要,大家一定要买。
总结:确定工伤后的补偿和待遇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河南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河南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3、诈骗公私财......
·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处理?一、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处理?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1、延长......
·精神病如何司法鉴定,需要那些材料?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做为事实判断的重要证据,其中涉及的类别也很多,在民事和刑事诉讼常也会对一个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精神病如何司法鉴定呢,具体流程......
·杀害人后勒索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杀害人后勒索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杀害人后勒索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杀害人后勒索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死刑,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
·新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
没有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下面是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拿多少钱
起诉离婚是通过公权力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是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那通常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拿多少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确定工伤后的补偿和待遇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