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什么?

  土地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什么?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应该注意:
  
  基本的:
  
  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
  
  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
  
  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其他:
  
  1.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2.土地出租如果是租地开厂,首先看土地的性质是荒地还是良田保护地,良田保护地是不能盖厂房的,还是一定要看使用权证,地是谁的,最好有当地村委会出面帮你接洽,毕竟是集体你还能有点保障,虽然可能得多花钱。
  
  3.
  
  (1)需要附加不可抗拒力,比如地震、火灾的责任归属,原则上由出租人重建。
  
  (2)如虽经出租人同意,但对产权没有约定的,产权应归承租人。对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应该有使用权 。
  
  (3)不得在期间内出租其它人。如违约而支付的损失。
  
  (4)双方应协定发生纠纷诉讼处理的地点、中间人等。
  
  (5)如果合同中止合有没有承担的后果等。
  
  土地租赁合同是什么
  
  土地租赁合同就像是房屋出租合同一样,是一份关于财产的出租,土地租赁合同也就是关于土地的出租合同,土地租凭是指某一土地的所有者吧自己土地让给别人使用,而别人向其支付一定的租金,租凭日期满了过后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一份合同或者说一种经济活动,那么土地租凭合同的期限最长是多久了?这个在国家法律中是有名闻规定的。
  
  土地租赁合同期限
  
  在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方面我们国家是有名闻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年限的,而超过部分将视为无效。但是可以在期满过后在此租让土地。而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但是这中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遭到了很多人的吐槽,认为是不恰当的。因为二十年可能太短了一些。所以受刚才我们说到的土地出租一百年那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在进行土地租赁的时候,一定要先与对方协商相关的条例,对土地的价格、土地的租赁时间等等相关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应该让相关的人员对此进行公证。在进行土地租赁的时候,一定要先确定自己的土地是不是可以进行租赁,不要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
  
  
  
总结:土地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什么?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应该注意:基本的: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对土地资源的规划配置是必须要不断的进行优化的,目前国家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相关改革也正式进入到了一个全面深化的阶段,其中已经实施了很长时间的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方式。但直到现在,可能有......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借条是日常生活中时常会用到的字据之一,它是出借人在借钱给借款人时,由借款人向出借人所出的字据。而对于该字据的书写有一些细节问题是需要注意的。那在借款活动......


·取保候审能离开家吗
      取保候审可以离开家,但是去外地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有的人认为只要自己有空闲的房屋,那么就可以出租给其他人。但其实,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不是所有空置的房屋都能够出租的。那具体来说,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呢?各位不妨跟随我们......


·不动产隐匿或转移的方式以及处理对策
      不动产隐匿或转移的方式以及处理对策1、瞒天过海,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常见方式:当事人一是月薪在五千元以上的白领,较为丰裕的收入,决定了很多当事人的不动产不止一处。有些颇有心......


土地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