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先行缴纳社保后可向单位追偿吗?

  先行缴纳社保后可向单位追偿吗如果是单位欠费,而你本人补缴上了,当然可以。否则,不可以。 单位有义务,当然个人的义务也有两个方面,一是缴费义务,二是登记义务。登记义务主要是指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要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1、用人单位的损失必须以实际发生为准,对于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的债权如拖欠货款,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2、在认定劳动者过错时,应考量损害的发生与劳动者岗位职责之间的关联程度,如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指派从事超出其岗位职责范围的工作而导致损害发生,则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3、在确认过错程度时,要将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人员过错与劳动者岗位职责、过错进行全面综合衡量。4、在确认赔偿金额时,要考虑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过错程度综合认定。5、在要求劳动者实际履行赔偿义务时,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二、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该如何赔偿?1、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可能需要赔偿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如临时招聘新人所要花费的招聘费用。2、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需要根据协议约定向单位支付因提前离职所应支付的违约金。3、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且劳动者违反了保密协议的保密约定,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4、如果劳动者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直接到新单位工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原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一并支付其损失。综上所述,关于社保的相关规定其实对个人和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都作出了一定的规定,想要获得权利的所有的前提还是要及时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每月的缴纳明细情况还要告知劳动者。
  
  
  
总结:先行缴纳社保后可向单位追偿吗如果是单位欠费,而你本人补缴上了,当然可以。否则,不可以。 单位有义务,当然个人的义务也有两个方面,一是缴费义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何让单位批半年哺乳假再去上班?
      如何让单位批半年哺乳假再去上班?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请假处理,哺乳假是妈妈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内,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开......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范围主要是什么
      您主要是对一些比较常见的司法鉴定的内容比较熟悉一些,比如在影视剧当中经常见到的对尸体、物证,伤情程度等这些进行司法鉴定的,可能有很多人难以想象到工程质量上的问题也是能够申请司法鉴定......


·超载危险驾驶罪怎样处罚
      超载20%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罚款两百至五百元,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到两千元罚款。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孩子抚养权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是急需要处理的问题,同时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对此,我国也制定了一些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关于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共同盗窃犯罪中其他主犯怎么认定?
      一、共同盗窃犯罪中其他主犯怎么认定?共同盗窃犯罪中的主犯,除了盗窃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外,还包括在其他共同盗窃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司法实践来看,在一般共同盗窃犯罪中......


·遗嘱整体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整体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先行缴纳社保后可向单位追偿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