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终止侦查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终止侦查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二、终止侦查的程序
(一)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形时,要制作侦查结案报告,然后将案件答卷到检察机关。
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第二百七十五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3、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4、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三)第二百七十六条 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
(四)第二百七十七条 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装订立卷。
在我国刑事诉讼案件公安机关是对已立案的进行侦查,如果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况时,应该制作侦查结案报告并将其案件答卷移送检察机关。值得注意的是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答卷时,一般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是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的。
总结:一、刑事诉讼法终止侦查的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司法解释交强险赔偿金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并不陌生,交强险是作为国家的强制保险,在购买车辆后必须购买此险种,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能保险公司会给受害人一定的赔偿金。今天我们就为您带来司法解释交强险赔偿金......
·2023独生子女证还办吗
现在独生子女证还办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如果你们把变更股东资料一次性交齐,工商局那边应股东变更,在一个公司里是十分常见的。公司股东变更时间,是和相关的材料的提交......
·拇指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拇指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拇指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一级到7级的伤残标准来进行一个鉴定,所以进行相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如果说这个手指被鉴定成为7级的伤残的话,那么就会被要求13个月的......
·检察院退侦公安会批捕么?
一、检察院退侦公安会批捕么?未出现新情节,一般不会。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检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后,公安应当在1个月内侦查完毕,再次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检察院。(这对于公安是第......
·工地高空坠物砸人应该怎么处理?
高空坠物的情况我们都能听说过,但是如果因为是在工地施工的时候,导致的高空坠物砸伤人,那么工地高空坠物砸人应该怎么处理?根据相关的说法,当事人首先去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然后让相关的负责......
刑事诉讼法终止侦查的规定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