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可以财产分割吗?
不离婚可以财产分割吗
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及夫妻共同财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
二、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在我国相关的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在婚姻内无法办理相关的财产分割,但一方有隐瞒、转移或诈骗的,相关的当事人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办理这类相关的财产分割。我国的相关审理部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办理这类事件。
总结:不离婚可以财产分割吗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及夫妻共同财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以土地增资后转让股权是否可行?
以土地增资后转让股权是否可行?下面通过对增资转让现象的分析,揭示其根本目的和基本成因,有助于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此类应税行为的税收管理。一、根本目的增资转让的根本目的是规避纳税......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如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患者针对赔偿问题可以做一个医疗司法鉴定。通常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一份司法鉴定申请书,说明原委。那么司法鉴定申请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结......
·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
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在判断一个单位是否承担对员工的相关方面有负责的义务就需要通过认定二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维系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就是在正式工作之前由双方共同签......
·在派出所打架怎么处理这种行为?
在派出所打架怎么处理这种行为?社会上打架斗殴的行为很普遍。在派出所打架怎么处理呢?通常意义上分几种情况: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调节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给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性质是集体一切制。从法律层面上讲,宅基地仍然属于乡村集体土地资源,宅基地的一切权仍然归村民集体一切。集体将宅基地分配给各家各户后,农民能够在宅基地上建造......
·未满16周岁犯盗窃罪是否会被判刑?
盗窃罪属于很常见的犯罪,在很多国家其实对这样的行为都是有规定的,只不过因为国情不同,那么实际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而法律中规定只有达到了一定年龄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盗窃罪,那一般未满......
不离婚可以财产分割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