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方决定批捕到判决要多长的时间?

  检方决定批捕到判决要多长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
  
  
  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应继续对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再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交的起诉材料,一般在1个月内审理。
  
  
  如正常的案子,走完整个司法程序,一般在5个月内可以审判终结
  
  
  法庭审判程序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3、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到判决中间是有一个侦查期的,只要在侦查期之内找出了相关的证据那么就可以进行判决,但案件的不同所侦查的期限就会有所差别,所以,执法人员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找出相关的证据,这才能才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惩罚。
  
  
  
  
总结:检方决定批捕到判决要多长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1个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1个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


·大学生贷款怎么贷,有哪些
      大学生贷款怎么贷,有哪些条件?一、大学生贷款怎么贷,有哪些条件?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具体如下:《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


·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2023
      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一、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


·判离婚无钱赔偿怎么办?
      判离婚无钱赔偿怎么办?可以由双方协商支付补偿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


·子女监护权变更条件是什么
      子女监护权变更条件是什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四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


检方决定批捕到判决要多长的时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