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官司司法内容是什么

  
  
  离婚的现象在现代比较常见,因为现代人对于感情问题的选择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很多人都认为婚姻应该门当户对,认为这样生活在一起才不会有另外的压力,但其实如果两人性格不合的话,婚姻很容易会破裂,离婚问题所导致的纠纷问题影响着很多人的生活。那如果离婚的话离婚财产官司会按照什么法律进行呢?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生产、经营的收益;
  
  (二)知识产权的收益;
  
  (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几个方面的债务应认定属于共同债务:
  
  1、因日常生活所欠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欠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欠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欠的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以夫妻一方自己承担为原则,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消费使用的,比如购置结婚用品等,应认定为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法中对于离婚的多种类型都有相关的财产分配规定,但一般来说不存在过失方的话,离婚的财产分配一般还是以夫妻双方平分为原则进行的,如果双方纠纷的话,司法途径的解决是相对来说比较公平公正的。
  
  
总结:离婚的现象在现代比较常见,因为现代人对于感情问题的选择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很多人都认为婚姻应该门当户对,认为这样生活在一起才不会有另外的压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醉驾五年满后如何在考驾照,怎么计算日期?
      一、醉驾五年满后如何在考驾照,怎么计算日期?醉驾五年满后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需要的手续和相关顺序与之前考驾照的方法相同。吊销驾驶证一般以裁决之日(出具处罚决定书、相关通知书)起计算,......


·电信网络诈骗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信网络诈骗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信大部分人都收到过不明的短信或者网页链接,如果贸然点击的话就有可能遭遇诈骗。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越来越猖獗,给不少人的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我国......


·集体土地使用权费用是多少钱?
      集体土地使用权费用是多少钱?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并不是集体土地,因此其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不安抗辩权我们有一个大概的解释就是说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可以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那......


·喝酒骑摩托车被车撞伤怎么处理?
      在我们正常的生活当中,吃饭的时候难免会喝酒,喝酒之后进行驾驶,因为喝酒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数不胜数,那么可能会有人会问,如果喝酒骑摩托车被车撞伤该怎么办?本站我们根据这个问题整理了材料......


·在进入婚姻之前
      在进入婚姻之前,有很多人彼此都不是太过于了解对方,对于对方的性格,爱好,还有什么病情都只是略知一二,那么如果在婚后得知对自己的老公有精神病,这是一件很痛心的事情,但是也要记得用法律......


离婚财产官司司法内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