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侵权如何取证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自身权利越来越关注,当发生侵权的时候,有主动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但是知识产权的维护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进行知识产权维护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其取证方面的难度也一直以来是广大受到侵权者的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关键性因素。那么对于我们拥有知识产权者而言,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呢?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如何在知识产权侵权时候进行取证?对于这问题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什么是专利侵权的证据。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发现,专利侵权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当发生侵权的时候,侵权者的相关信息就显得尤其的重要。专利权人需要对侵权者的名称,地址,企业的相关信息,以及侵权的程度,通过侵权所获取的利益。这点对于后期维权工作的开展,以及维权策略都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所谓专利侵权必须要有侵权的行为,否则不会构成侵权。因此证明和确定侵权者实施或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其行为确实侵犯了专利权人的权利。此时专利权人所提供的侵权的物体,照片都显得十分的重要。比方说A认为B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用A研究的新技术进行C产品的研究,发生了侵权。此时C产品的照片和实物就显得尤其的重要。3、损害赔偿的证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向相关的侵权者依法索赔,但是其金额可以是根据专利权人的所受的损失进行,也可以根据对方因为侵权的行为所获取的利润为基础进行要求赔偿。但是无论如何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方说自己的产品因为对方的侵权使得自己销售额减少了多少,没有侵权之前销售额又是多少之类的证据,均可以进行提交,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一点是取证的方式,我们在进行取证的时候,可以进行自行调查,也根据委托自己的律师进行调查,两者所取得的证据均是合理有效的。一般来说,由于律师有着专业的技能,能够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当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的时候,其专业性,法院的采纳性均会提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取证。同时我们可以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的保全。公证机关有着国家法律所赐予的权利,当其出具了一定的公证证明以后,就推定为证,民诉法中的第五十九条有着明确的规定,公证机关的确认之物有着确认之后明确的法律效力。因此进行公证机关证据保全就显得很是重要。同时,我们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诉前的证据保全,以及相关的取证。法院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发生侵权情况的时候,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证据的保全和调取。以上就是知识产权侵权如何取证的相关内容。
  
  
  
总结: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自身权利越来越关注,当发生侵权的时候,有主动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但是知识产权的维护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犯罪人员被批捕多久开庭?
      一、犯罪分子被批捕多久开庭?犯罪分子被批捕到开庭一般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


·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的在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之后,要是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判决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在此之前可以先进行强制执行公证。那么实践中,......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什么?
      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也是很大的,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另外也不允许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在认定此罪的时候就要从构成要件出发进行,......


·欠工人工资多少钱可以报案判刑的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就可以被判刑。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


·专利侵权诉讼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专利侵权诉讼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


·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具有阻却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
      被执行财产上的抵押权预告登记并不具有阻却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对被查封的办理了受让物权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受让人......


知识产权侵权如何取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